就算有合作,也应该找这两rsLO,为什么是贝佐斯和JPM?
人们的质疑主要集中在两点:1、摩拜此举是否合法合规,凭什么meyN用差一些的用户其服务价格就报tVj5更贵?2、按信用等级收费就真的能有效规范用户行为吗?第1点有待于法律专家来解答,在此只对9i7U2点展开讨论。